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末成绩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访问:

各学院(系):

本学期成绩复核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节点进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复核工作。

一、本次复核课程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开设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含体测成绩)。

二、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复核安排

1.8月28日—8月29日学生申请:对期末成绩有异议的学生,下载《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查阅试卷申请表》(附件1)和《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表》(附件2),认真手动填写并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注意:开课学院必须填写正确,否则无法复核)。错过统一复核时间,不再接收学生成绩复核申请。

2.教务处汇总分发:《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查阅试卷申请表》(附件1)和《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表》(附件2)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汇总后于8月30日17:3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北辰楼305)。教务处于9月1日前统一安排发放至开课学院复核,学生本人不得查看试卷。

3.学院复核:开课学院于9月7日前将成绩复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成绩复核确有错误需要更正的,教务处审核后将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系),9月8日前由学生所在各学院(系)教务管理人员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更正申请,由教务处终审。

三、开课学院任课教师自查及复核试卷成绩安排

任课教师自查发现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成绩录入错误的,请下载《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申请单(教师填写)》(附件3),填写完整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交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开课学院教务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确保学生知悉并及时提交申请。

2.为了不影响学生补考等后续工作,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好教师自查和学生复核试卷工作。过期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学院(系)和教师提交的成绩复核申请。

3.学生对同一门课程成绩的查卷申请只限一次。

成绩复核工作联系人:王娜;联系电话:029-61105239。

附件:

1.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查阅试卷申请表

2.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表

3.长安大学本科学生成绩复核申请单(教师填写)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